匠班银原是在城里头征收的一种差税,凡木匠、瓦匠、漆匠、裁缝、铁匠等一应百工匠户,每年需得向官府交纳税银四钱五分,称为匠班银。此制定于国初,户籍一成不变。中间如果出现了绝户、逃户,则里甲赔付。这样一直强行征收至嘉靖年间,地方司牧里甲叫苦不迭。嘉靖年间,一位御史就匠班银征收之弊病写折上奏朝廷,经多次廷议会商,世宗才恩准变通之法。应征税的匠户不再一成不变,可以变动,死亡者可以注销。
现在来看,这个匠班银的税收,南京衙门是违反国法了,朱由校准备去南京巡抚衙门找徐兆魁好好聊聊这件事。
从侧门进了高大气派的南京衙门,朱由校得知徐兆魁正在公堂审案,他准备在后院散步等待徐兆魁的公事结束,在溜达时,他看到了一块古老的石碑。
皇帝走到石碑前观看,只见碑的正面大书三个楷字:
戒石铭
石碑背面的颜骨小楷,写的是一段铭文。朱由校仔细盯着读了起来。
敕谕皇明天下郡县戒石铭: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长,抚养惠绥。
改存三异,道在乙丝。驱鸡为理,留犊为规。
宽猛所提,风俗可移。无令侵削,无使疮痍。
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赋役是切,存国是资。
朕之赏罚,固不逾时。尔俸尔禄,民脂民膏。
为民父母,须是仁慈。勉尔为戒,体朕深思。
洪武十五年吉旦立
这一方《戒石铭》碑,端的大有来历:皇朝开国之后,太祖洪武皇帝治吏极严。他平生最厌恶的事情,莫过于官员贪墨,他每每嘱咐六科给事中及十三道御史等诸路言官,对居官婪取之人,必及时揭发,不管证据确凿还是道听途说,都可上奏。
这就是令贪官闻之丧胆的“风闻奏事”之权。如此苛严,虽不免有冤案产生,但对于官场养成清廉自守的风气,的确大有裨益。即便如此,仍有贪利之官铤而走险。
有一位县官贪墨了十两银子被人告发,洪武皇帝盛怒之下,下令将那县官处死,剥其皮制成革,内中塞满稻草做成“贪官标本”挂在县衙大堂里以警示后来为官者:胆敢效尤者,杀无赦!
惩罚如此酷烈,洪武皇帝仍心有不甘,洪武十五年,也就是杀了那位县令不久,他听了臣下的建议,制作出这一篇《戒石铭》颁发全国,用统一规格与书式勒石作碑,竖立在全国每一座县州府衙门中,并谕旨每一个新上任的官员,到任之日,必须首先阅读这篇《戒石铭》。
看着这座石碑,穿越者想到洪武大帝当年反贪的雷厉风行,不仅陷入沉思。
徐兆魁下了堂快步走向后院见驾,他看到年轻的皇帝盯着戒石铭碑观察。
朱由校回头叫徐兆魁进书房与他讨论的衙门乱收匠班银的事,顺便聊聊如何安置难民和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