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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合议(2/2)

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马咸听得激动,怒道:“这世上,怎么总有这般不平事,为什么圣上总要听信谗言,只信任那些高门士族!”

    杨成揩着眼泪,苦笑道:“子全啊,你难道不知道。这大晋朝,本来就是高门士族建立的,圣上这一族,是当初天下第一的高门河内司马氏,这个世道,不是给庶民的,不是啊。”

    马咸说道:“那杨兄,又是怎么进了宿卫军的呢?”

    杨成摆了摆手道:“人一旦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什么都看得淡了,自然也就敢拼也就敢赌了。我当时就拿着在平吴战场上缴获的蜀军将领的宝剑,深夜潜入道村中豪强家里,将他们一家杀得鸡犬不留,包括背叛我的那个女人!”

    杨成默然,暗想朱默可真是狠毒,那女人不是被豪强抢去了吗?难道只有自尽才算不背叛?或许自己一个现代人,观念跟他不同罢了。

    杨成接着道:“杀了这么多人,我自然在家乡待不下去了。只好亡命天涯,四海为家。后来我亡命到了幽州,混在匈奴人中间做些小生意糊口,有个匈奴人的小帅换做须卜黑狗,此人武艺非凡,我就拜他为干爹,跟着他在河东做一些没本的买卖,玩命的生意,有时还勾结鲜卑打家劫舍。结果朝廷出兵镇压,好几股匈奴贼匪都被剿灭,我和我干爹就在此时招安归降,而朝廷每年要从胡人中抽选精装补充宿卫,我和干爹就这样在投降后被抽选出来,干爹当了队率,我当了伍长,就这样竟阴差阳错,进了我梦寐以求的宿卫军中。”

    “进了宿卫,我才如梦初醒。这里哪是建功立业的地方,这明明就是给皇亲国戚做看家狗的地方!宿卫军拿着最上等的装备,穿着最精良的甲胄,还拥有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造出来的万钧神弩。可是这样一支军队,不是用来抗击胡虏的,也不是用来镇压贼匪的,只是保护皇亲国戚做看门狗罢了。反倒那些抗击胡人的军队,还有我以前参加过的灭蜀的军队,穿着最破烂的皮甲,握着生锈的破刀,拿着能拉断的劣质木弓,这世上的事啊,就是这么可笑。”

    “所以在这个年月啊,白首为功名,白首了还是没功名!后来马老将军西征得胜,朝廷抽调牙门军一部补充,我们就进军西平。我那个干爹,因为他想跟我争功,我没有念及他跟我的情分,在跟羌人血战的时候,我用一把羌人的箭射死了他!而那一仗我立功最大,马老将军也不上奏朝廷,直接斩杀了十几个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牙门军军官,然后破格提拔我做了这一部牙门军的最高指挥官——军司马。要不是有马老将军,我这一辈子,都只会被那些高门的窝囊废压着,永远都出不了头。”

    杨成又喝了一口,接着道:“能到长安,能做到校尉,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对去洛阳的前途毫无兴趣,因为我在洛阳混过,那地方不是我们这些小角色能混得住的,那是个要丢弃尊严抛却脸面的肮脏之所。我现在最想要的,是合家团聚,是好好等我自己的儿子出生,给我的儿子在长安攀上一户殷实人家,叫他也过上能欺负人的生活,这就足够了。至于我,老了,心也累了,我容不下那些小年轻对我的指指点点,我看到达官贵人就烦。可……可我又不得不履行命令,不得不抛家弃子,不情愿地再回洛阳。继续看那些混蛋的脸色,继续给那些连马都不会骑的窝囊废点头哈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