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人生,命不由己!”
一声轻叹,喧嚣的龙腾区,随之安静下来。
叶雯一身白裙,站在窗前,长发随风飞扬。
想起吴志远临走时的话,她嘴角上,荡起一抹苦涩。
纤手轻动,她晃荡着一杯红酒,犹如她的唇,娇艳欲滴,而后,她仰头,一饮而尽。
警察走了,吴志远走了,龙腾区的家家户户都熄灯了。夜已深,只有她一个人,没有睡。
她曾问过吴志远,为了一个女人,颠沛流离,值得吗?
吴志远回答她,值!
他,他的千百条生命,也抵不过她的一丝头发。
由此可见,他的爱,有多深,有多沉。
他爱得义无反顾,无怨无悔!
让叶雯动容的是,他的神情,没有一点迟疑与思考,脱口而出。
可想而知,他的爱,有多真,有多诚。
他冷酷的外表下,隐藏的是一颗侠骨柔情的心。
半夜相处,她对这个男人,有更深的了解。
这是一个纯粹的男人!
尽管,他对梦然,没有情爱之意,却对她很是怜惜,呵护备至,试问,下间又有几个男人做得到?
更何况,萍水相逢,他便为她出生入死,又几个男人做得到?
梦然虽然走了,却留在他心里,直至永恒。
她很羡慕梦然!
吴志远走时,她还,两人试试,她很久没碰男人了,这只是玩笑而已,并非她不自重,她知道,吴志远不会碰她。
尽管,两人都很孤独。
想当初,她以自己的身体为交换,他也不愿碰她,更何况是现在?
在他眼里,她与别的女人,没有区别。
尽管,她很漂亮。
她想留住他,这是真的!
至少,可以话!
这个男人,虽然年岁不大,却给人无比的安全感,她很是放心,有他在,她至少不会担惊受怕。
然而,他还是走了,没有回头。
这是风一般的男人,她留不住他。
想起他对梦然的好,想起他对那个还被关在黑暗中女孩的好,叶雯更是五味陈杂。
其实,她也和他一样,爱的深,爱的沉。
她虽然只是一个脱衣女郎,她的爱,也很真,也很沉。
诚如吴志远所,她爱错人了,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
爱,本身没错,错的是,爱的这个人,他并不爱自己。
他有家,他只是看着她漂亮,玩玩而已。
“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呀,梦然当初劝我,我怎么听不进去呢?”叶雯喃喃细语。
她再一次,满上一杯红酒。
还记得,她第一次来婺城的情景。
她只是一个农村女孩,刚到婺城,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觉得新奇。
她有很好的规划。
原本想,来这边,找个公司,只要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总会有机会出人头地。
还可以谈个恋爱。
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般顺利。
她在城东,找了好几份工作,却不如意,那些仪表堂堂的招聘人,告诉她,等消息,最终,不了了之。
她的钱,花光了。
她到工业区,找了几家工厂,工资太低,不足两千一个月,而且还压工资。
她连生活费都没有了,身无分文,最终,还是不了了之。
直到某一,她在城东漫无目的地行走,发现有一个青年,递给她一张招聘广告单。
他,他是金都国际夜总汇的人事经理,他们公司,在招人,而且,工资过万。
她将信将疑,却在走投无路之下,去到金都汇。
她才发现,那个所谓的人事经理,没有骗她。
果真如此。
工资何止过万,甚至过十万。
她永远记得,人事部那个真正的经理,看她的目光。
他在打量着她,从头到脚。
最后,她应聘上了。
上班的第一,她必须经受过一次考验。
那是沙舞。
她当时不明所以,直到走进去之后,才发现,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房间,不足十平米。
里面放着音乐,她必须在一个男人面前,跳舞。
几乎是脱光衣服。
不止如此,就算那个男人动手动脚,她必须得配合。
那,她被那个经理,摸了个遍。
后来她才知道,沙舞,工资很高。
以秒算。
一秒钟二十块钱。
那个经理告诉她,在夜场,被客人动手动脚,是常事,必须得适应,而且,还明确告诉她,公司会保护她,不会让客人乱来,就算本人自己想,也必须得公司同意,才能出台。
这里,是娱乐场所,但不是鸡窝。
她放心了,实在是收获过于丰厚,而且是日结,每日所得收入,公司只收两成。
她成了名副其实的,所谓的佳丽。
每,陪客人跳舞,唱歌,喝酒。
叶雯还记得,她第一个月的收入,将近二十万。
她才发现,她低估了自己的身材与美貌。
她的心,也随之漂浮起来。
她不想被人摸了,她觉得很恶心,尽管,不用陪客人上床。
之后一个月,她没有上班。
她花了不少钱,报了一个舞蹈培训班,勤学苦练。
她觉得,无论走到哪里,才艺,才是核心竞争力。
一个月后,她再次回到金都汇,已然焕然一新。
她不再做佳丽,而做起了脱衣舞女郎。
尽管,在聚光灯下,她会被人看光,但是,她不用无休止地陪客人喝酒,让客人动手动脚。
最多,只是应酬一二。
她成了金都汇的台柱,很多人慕名而来。
她的收入,也越来越丰厚。
她很满足。
她没打算做多久,最多一两年,到时候,就有一定的积蓄,开个店,自由自在。
没想到的是,一个男人,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那是金都汇的老板,王尚槐。
他虽然年岁比她大很多,却是风度翩翩,豪爽大方。
不知不觉,她爱上他了,爱得不可自拔。
她在金都汇,工作了半年,向来洁身自好,就算有人花了大价钱,让她出台,她都断然拒绝。
破荒地,她,走上他的床。
他要得很凶,很猛,她默默沉受,她爱他,可以为他倾其所有,无怨无悔。
她堕落了,堕落在他的情网里。
后来才知道,他有家。
他找她,只是因为她漂亮。
还有,听没人能征服她,他想试试,仅此而已。
他根本没有拿她当一回事。
她开始患得患失。
然而,爱上一个人,爱就爱了,不可理喻。
他在的时候,她不想理他,不在的时候,她开始想他。
如此反反复复,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他全然忘记,还有一个好姊妹,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她彻底迷失了自己。
为了找存在感,为了让他注意,她使尽浑身解数,买名牌衣服,名牌包包,只为争取他的一次在意。
她的确真的吸引住他了,跟着他,出入各种高级场所,无休无止的酒会,没玩完了的应酬,最后,还拖着疲惫的身躯,在各个酒店内,应付他无尽的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