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5章 蛮霸(1/2)

    领了文书之后,孙绍宗自然要去主管领导——治中刘崇善处报道。

    不同于陈经历那里的明枪暗箭,刘崇善这边倒是中规中矩的很,只是扔了一大堆陈年旧案,以及年前未来得及勘合的卷宗给他,就把他打发去了刑名通判专属的院。

    这倒也正常,毕竟丫年前刚刚吃了瘪,又迫于形势,不得不硬着头皮替孙绍宗宣扬名声——如今他称赞孙绍宗的话言犹在耳,总不好立刻就翻脸不认人吧?

    再刘崇善虽然是孙绍宗的领导,但孙绍宗这个通判身为副手,却也有着能制衡他的权利,如果做得太过火,孙绍宗甚至可以直接向朝廷弹劾刘崇善这个上官。

    因此至少在表面上,他是不敢威逼太过的。

    到这里,似乎有必要解释一下顺府的大致分工:

    以前孙绍宗看古装剧的时候,好像什么事都是府尹大人【只有顺府是三品府尹,其它都是四品知府】出面料理,可现实中要真是这样,府尹大人怕是早累死八百回了!

    事实上,正三品的府尹在顺府就相当于市委书记,虽然名义上总揽大局,可以插手一切事情,却很少处理具体的细务。

    四品的府丞则相当于市长,同样是抓大放,不过管的细务要比府尹稍稍多上一些。

    五品治中可比作政法委书记加法院院长,有开庭宣判、调查案件的权利。

    而这三人又被尊称为府衙里的‘堂官’,也就是能升堂问案的官儿,余下的大官吏无论手中权力如何,都是没有资格单独升堂的。

    六品通判共有三人,分管钱粮财税、盐铁户籍、刑名案件。

    孙绍宗这个刑名通判,论职权相当于警察局长,并没有升堂审判的权利,只能独立或者协助上级调查案件,提供调查结果和各种推证。

    虽比不得‘堂官’威风,但刑名通判却也有一个堂官没有的特权,那就是案件勘合权。

    也就是,不管是府尹、府丞、还是治中审判的大案要案,都必须经他的复核通过,才可以送交刑部结案。

    如果孙绍宗对审判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换人重新审理【一般是从治中换成府尹、府丞】,若是对重新审理的结果依旧不满意,还可以交由刑部裁定。

    如果最后刑部裁定审案结果不公,治中可就麻烦大了。

    也正因此,那刘崇善才对孙绍宗有三分顾忌。

    再下面,还有经历、照磨、知事、训导、检校等等,从七品到不入流的官吏,不是掌管具体的某样细务,便是辅佐三位通判主持常务工作。

    总而言之,孙绍宗在顺府虽称不上位高,但权重二字却是无疑的。

    闲话少提。

    孙绍宗到了治中大院西北侧,专属于刑名通判的院里,早有一群下级官吏等候拜见新任上司。

    因为这些人里最高也不过就是举人功名,倒也没谁敢在孙绍宗面前放肆——当然,背地里会不会给他使绊子,那可就很难了。

    其中倒还有一个老熟人,正是当初那马脸班头赵无畏。

    这赵无畏掌管着十几名捕快,外带三百多名白役【没编制的临时工】,按权利来至少也是个刑警大队长,但在顺府却是最底层的存在,在几个不入流的吏当中,都排不到前边儿,只讪讪的站在了最末尾的角落里。

    等这十几个官吏一一上前通名见礼,领头的从八品知事林德禄,又奉上了前任通判老爷的官凭印信——因为前任是得了急症死掉的,因此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