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到自然醒,出门有跟班。早餐咸鸭蛋配粥,吃完蹲河边钓鱼。皇帝的生活就是这样朴实无华且枯燥。
“万岁爷,有几个洋鬼子找您,说是您要的马送来了。”
孙来福的小短腿跑的飞快,一身最小号的吴京同款迷彩服穿在身上被他健壮的体型撑得鼓胀。
头上戴着李明启在咸鱼上淘来的八零钢盔迷彩版。因为身高的原因,所以孙来福十分抗拒使用步枪。
(钢盔十五元一个,库存量大到让人目瞪口呆。)
所以现在他身上的武装带挂了四柄装好子弹的斯达尔式左轮手枪。
脚上是一双高帮劳保鞋(防砸防扎脚),腰侧还配备了一柄钢制手斧。
大腿上的高仿军用腿带里插着一个手电筒和一柄高仿尼泊尔军刀(这东西在某宝上被归类于户外防身你敢信?)。
胸前挂着10x50的高倍望远镜,脸上还戴着个护目镜。迷彩服外套着防刺马甲。
孙来福的这一套装备现在是帝国国防军的通用装备,不过一般士兵是步枪两柄左轮。
这是李明启又双叒为这些帝国‘刁民’们更新的结果。
这是孙来福这家伙看到锦衣卫的形象岗制服非常羡慕,缠了李明启好几天才得到的新军服套装。
至于以前发下去的那些牛仔服和工地迷彩服,则是被一心为万岁爷省钱的刘有财收了回去,换成了现在的套装。
不过因为李明启有些膨胀的原因,除枪械外每人发了四套。
就算是这样,孙来福看着锦衣卫身上的衣服目光中依旧带着羡慕。
毕竟常服就是比迷彩服要好看一些,尤其是锦衣卫们还十分装13的走哪都戴着墨镜。
“说吧,你又看上了什么。别解释,你一撅屁股我都知道你要拉的是什么屎。”
李明启收起鱼竿,旁边的狗腿子见状立刻接了过去,三两下就弄好放进了专门的包内。
被李明启看破自己的小心思,孙来福丝毫不觉得丢人,笑嘻嘻的凑到李明启身边说道:
“万岁爷真是慧眼如炬,这次那帮洋鬼子弄过来了不少好马,我觉得国防军士兵们应该成立一支骑兵了。”
确实应该成立骑兵了,这些战士以前都是些农民。顶天骑过骡子,当然,自己的婆娘不算。
到了这里要是不练练骑马,以后出门都成问题。
这段时间因为缺少马匹,新明帝国所有人都是步行。有限的几匹马还得负责拉车。
到是那些来这找工作的赏金猎人们有马。但他们把马看的跟老婆似的,根本不让别人碰。
“斯蒂文,你说这次我们的马能顺利卖出去吗?”
长滩的小码头上,两名加州民兵打扮的人互相交谈着。
“我也不知道,但是旧金山的报纸上不是写了吗,这个来自东方的李非常慷慨。”
斯蒂文拍了拍艾伦的肩膀,用这种方式来消除同伴的不安。
他们俩是从圣巴巴拉市坐船过来的,因为连年的旱灾,那里的牧场主们最近扎堆破产。
这次他们过来是希望能把牧场的马卖给据说十分慷慨的东方李。
他们原本是加州州属民兵团的一员,但是加州政府因为经济的不景气,削减了民兵的开支。
被迫退役的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途径旧金山的时候从报纸上得知了洛杉矶有个东方资本家在到处买马。
于是两人马上赶回家里,将各自家族牧场内的马雇船运了过来。
此时的圣巴巴拉还不是后世的那个被福布斯评选出的10大餐厅城市之一。也不是后世的美国富豪十大理想居住地排行第四的城市。
现在的圣巴巴拉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