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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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去病原本是自认为自己乃是当前夏松麾下的第一猛将,结果在塞门寨一战后,将疯狂杀戮的周同惊为天人。他本来便是在寨墙上驱赶叛军弓手,自然能将周同的情况看得清楚,眼见得孤身陷入重围的周同在叛军中大展神威,硬生生杀灭了叛军的士气,杀得叛军跪地投降,那真是佩服得他五体投地,无以言表。再加上他的年纪比周同和刘光两人也大不了多少,刻意结交之下,很快便与两人闹作一团,周同与刘光也没有将他定远将军的身份当成一回事。

    在军营之中,一惯信奉的都是武力至上的道理,谁拳头硬更能打,谁便更能服众。像秦去病这般,在西军中足足征战二十年,见过了无数的英雄好汉,对周同这般身手的也都闻所未闻,从未想到过一人之力能够抗衡数百人的攻击,这才是最震惊他的地方。

    震惊之余,秦去病忍不住便在幻想,若是当时自己和周同易地而处,自己又能坚持多久呢?想去想来,总是只有一个答案,那便是自己只怕早已已经成了一堆烂泥了罢?

    对秦去病的埋怨,那两人只当是放了一个轻巧屁,根本不放在心上,刘光嚷嚷道:“大夫说不能吃肉、不能喝酒,那便不能吃了?老子偏偏要吃!等晚上老子偷偷溜出去,带几斤酱肉,打一壶老酒回来,便在这床上躺着,吃一块肉喝一口酒,看看你们是吃还是不吃!”

    这时候夏松已经率大军再次起程,目标直指龙州,战死的士兵就地掩埋,受伤的将士自然是留在了延州府城中,周同、秦去病这样的将军便让府衙寻了间小院单独安置。

    两人的谗言成功引起了周同的共鸣,他自记事起到如今,记忆里便没有如此长时间未曾沾过荤腥的日子出现过。幼时日子过得虽然简单,但由于周成是名远近闻名的好猎手的缘故,周同的肉食其实是不缺少的,也因此才长出了一具如此强悍的身体。

    这几日来三人谨遵医嘱,每日里青菜豆腐,吃得面上全是菜色,这骤然间被刘光起头说了吃肉的事情,还真是让人有些无法忍受。

    周同怒道:“直娘贼,谁说不吃的?山间的黑熊花豹、野狼大虫,没见得受伤了不能吃肉的!若是不能吃肉,那家伙不早给饿死了,哪里能等到伤口将养得好?我看啊,这大夫水平高是高,就是为人有些迂腐,不知道那本破书上看来的歪门邪道拿来蒙咱们……嘶,你们说,会不会是这府衙担心咱们吃肉多了,故意交代他这么做的?”

    “他们敢!”秦去病一下从床上坐起,牵动伤口的疼痛没让他眉毛皱上半分:“老子们与叛军死战,就是大帅,也要犒劳老子酒肉,哪个贼厮鸟敢克扣老子们的吃食,老子非将他个混账东西揍死不可!”

    秦去病目露凶光,蒲扇大小的手掌捏的喀吧作响。

    这番激烈的言辞让周同两人面面相觑,颇有一种“老秦发了哪门子疯”的感觉,眼见得秦去病便要翻身下床,一副要去找人麻烦的样子,刘光赶紧劝道:“老秦……哎……我说老秦,你这般冲动作甚?周同这家伙也只是随口胡诌,你怎的当真了呢?”

    秦去对刘光的劝解病充耳不闻,他心中怀疑的种子一旦播下,便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更何况他对刘光的态度也不同于对周同一般,对周同他是打心眼里佩服,对刘光只是熟稔之人,能开些小玩笑罢了。若是适才刘光的劝解之言是周同所说,倒还是能起到效果。

    “甚是顺口胡诌?我看你才是顺口胡诌!老子非得去问个清楚不可,真是越想越奇怪,老子可是伤兵,若是这般顿顿没肉,甚时候才能将伤养好回到队伍里面去?”

    眼看着秦去病越发愤怒起来,仿佛真有谁克扣了他的肉食一般,骂骂咧咧地便要去寻人晦气,突然一个女声响起:“谁胡诌甚么了?你这是要到哪里去逞英雄啊?又皮痒了不是?”

    这声音既不凶恶也不难听,相反还有些说不出的悦耳,只是与说话的内容有些不太协调。秦去病一听到这声音,顿时如同老鼠见了猫一般,萎顿了下来,让周同两人看得好笑。

    随着话音落下,一名女子推门而入。

    只见她,柳眉弯弯,樱桃小口杏眼桃腮,端的是个美人胚子,好一副面如满月的旺夫相,唯一可惜的便是这身材过于莽撞了一些,将大好一条湖绿色千褶百迭裙撑成了一条围裙,她这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