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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5章 天下文胆(1/2)

    高务实的这道奏疏着实把几位阁老惊呆了,在议事堂中面面相窥了好一会儿,才听得申时行轻咳一声,道:“诸公以为,这道奏疏我内阁应当怎样拟票?”

    许国迟疑了一下,没吭声,张学颜见了不暗暗皱眉,然后道:“这样的疏文,内阁怎好擅拟,肯定是要交由皇上宸断的。不过,调理下是内阁之臣责,若是一遇大事便全无己见,却也不妥,总要拿出个态度。”

    申时行好容易碰上个敢搭腔的,哪里肯放过,立刻便问道:“心斋公所言极是,这样事关下大局之疏文,内阁不能不拿出一个态度来——不知心斋公如何看待高求真此疏?”

    他本以为张学颜只是用“内阁总要有个态度”来自己这个首辅先表态,所以才抓住时机赶紧反将一军,却不料张学颜居然并不怕表态。

    只见张学颜忽然朝兵部方向拱了拱手,道:“高求真虽是士林晚辈,但自今起,我必不敢称尊于他当面。”

    申时行愣了一愣,还没弄明白张学颜忽然这么捧高务实一句是何用意,便见张学颜沉声凝神,缓缓道:“不愧六首状元,果然下文胆。”

    申时行听得一惊,六首状元也就罢了,那本来就是高务实的荣誉,可这下文胆……这话是能随便定论的吗?

    文胆一词,本来有好几个意思,用处、用法也不尽相同,可一旦冠以“下”这个前缀,那通常来就只有两种况了:一是士林领袖,一是朝廷首辅。

    请问高务实是其中哪一个?

    申时行的脸上虽然依旧挂着笑容,但这笑容却怎么看怎么僵硬。

    不过,他最终还是没有出言反对,因为他也知道,以高务实的份地位出这些话来,那真是勇气可嘉。

    高务实在这篇疏文里到底了些什么,以至于申时行也会这样想?

    这篇疏文,高务实一开篇便举例论述了一件事:祖制并非不可违,时移世易之下,没有什么祖制是一定不能违背的,什么事都要根据当时的况来定论。而且列祖列宗也并非无条件遵守祖制,甚至太祖高皇帝本人在确定了“祖训”之后,自己也曾经多次进行相关调整。

    既然太祖自己也调整,后来的成祖等“列圣”也都按照当时的国做出过多项调整,那么现在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调整呢?

    明了祖制也可以进行调整的理由之后,高务实就开始“开方抓药”了。他的“调整”办法一共有五条。

    摆在第一位的就是封爵问题。高务实提出应该严格限制封爵人数,如亲王嫡长子照例袭亲王,而嫡庶次子就最多只许封其中四个,一共五位可以封爵。郡王嫡长子照例袭郡王,而嫡庶次子最多只许封其中两个,一共三位可以封爵。镇、辅、奉国将军有嫡子的,许封其二,无嫡子的就只许以庶子一人请封。至于镇、辅、奉国中尉,那就不好意思,不论嫡庶都只许封一子。

    不过封爵作为最关键的问题,到这里还没完,高务实继续提出要求。

    以上的这些宗亲之外的宗亲,因为不得册封,安排如下:其中有志读书的,就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而其中应举登名科甲者,该授官的就授官,但是有个要求,就是只能在外任官——换句话就是不能为京官,不能至中枢。

    其他读书不行而选择种田或者务工的宗室,听其自便就行,朝廷不必多管。如果考虑到其中一些宗室可能并没有谋生手段,那么不妨考虑由朝廷给他一笔“初始资金”。

    比如亲王之子不得封者,到了十六岁,朝廷赐给冠带,再另外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不得封者,年至二十,赐给冠带,给银四百两;将军中尉之子不得封者,有志入学,赐给衣巾,与各子俱给银二百两。如此一来,不管是读书当官还是去做其他谋生,都不怕没有照拂,出了差错。

    而如果其中还有一些完全不成器的……高务实表示,下各家都有不肖之子,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换句话:朝廷不养废物,你死哪去就死哪去,老子这里没给你们这些废物做考虑。

    在此之后,他顺便把另外两个相关的问题解决了:一是宗室不能出城。高务实认为宗室出城并不碍事,而且“祖训”之中其实没有这一条,至于后来为什么形成这种法,高务实不管——其实那是靖难之后的事,而且只是潜规则,所以高务实这里干脆不承认。

    另一条就是他和朱翊钧之前谈到过的“刑不上宗室”,这里高务实给出了意见:没有册封的宗室通通转入法司管辖,与民无异。顺便他还论述出这样做是“大公至正之道”。

    封爵问题解决完,第二件事便是继嗣问题。这个比较简单,高务实不同意各种兄终弟及的继承,他认为只有亲王这个级别可以兄终弟及——这是考虑到亲王算是“一国”,不好动不动就给人来个“国除”。当然,如果兄终弟及都没人继承,甚至亲侄儿都没有,那就是绝嗣了,该“国除”的还是“国除”。

    第三条就很厉害了,高务实直接废除了宗室封爵的“低保”——原先的宗室,到了最低级别的奉国中尉以后就不会再降了,因为那就是宗室的最低级别。奉国中尉生了儿子,也还是奉国中尉,孙子也一样,总之推之无穷。

    宗室人口爆炸其实主要就是因此而来,所以高务实这次就要求奉国中尉以下不得再封,其所生长子给银一百两作为资本,后来再生的朝廷就不管了。而且这个政策只管五代人,五代之后朝廷完全不管。

    按照高务实的观点:给你五代长子各一百两,你要是还败落了,那是你这一家子实在太无能,反正我朝廷已经仁至义尽,你该饿死就饿死算了吧。

    第四条不是很重要,主要是封爵既然处理了,那么各郡主、县主和其家饶相关待遇,当然也要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基本都是与封爵调整相对的,不必细。

    第五条则是严肃法纪相关的提议,高务实要求彻查冒妾子女、擅婚子女、革爵子女等等,反正就是份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