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凤阳乡野,体察民情,寻求治理新法。
二月是大地复苏的季节,而此时的凤阳却一片萧索。寥寥可数的几个村庄,大多也是家家泥门,户户逃亡。凤阳已经达到徒存版籍的地步了。袁文新经过数日查访,得知了人逃地荒的原因。
第一,土地贫瘠。凤阳附近的肥沃田土,国初都给了祭天、赐田,其次给了卫所军户屯田。最后剩下给老百姓的都是贫瘠田地。
第二、赋税高昂。凤阳虽人逃地荒,但人去役存,产去赋存。剩下的荒地由当地的里长主管。有流民在荒田里种植,等到粮食成熟,里长这时候出来恐吓说:“这是我的田地,里面出产的粮食也都是我的。”因此老百姓不敢种地,这是风俗之大害。
第三、自然条件差。无抗灾自救能力。
第四、广种薄收,无科学方法。
袁文新面对赤贫如洗的凤阳,明白了历任县令虽廉明正直但凤阳却衰竭的缘故了,他深感身负重任,深深地陷入困惑之中。
“陛下,正在臣苦无良策之时,我的同窗好友柯仲炯因公赴京,返回时途经凤阳,看望微臣。我深知柯仲炯博学多才,熟悉农种之艺,深晓地土之宜。微臣劝说他留下来,一起商讨救民之策。柯仲炯在了解凤阳的情况下,提出要以区田居民之法代替原来的土地制度。”袁文新讲道此处极为兴奋。
“好,那你细讲这区田之法如何救民?”朱由校询问道。
为了区田法的推行,袁文新发书信回福建,从家乡聘请二十名精于农艺的亲友前来指导。然后他从知府那申请了一笔经费,用以区田法。
有了经费和技术骨干后,袁文新经过实地勘察,决定在焦山一带推行区田法。焦山位于中都城涂山门外,为凤阳通往刘府必经之地。官道两旁有数千亩荒地,交通方便,离县城较近,位置十分理想。
袁文新推行的区田居民之法,是将田地分为五份,四份称民田,一份称官田。
区田法旨在鼓励百姓开荒,带有安抚性质。袁文新在区田居民法中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他把认领垦荒的农民称为“农方”,把官府称为“官方”。两方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和不可分割的关系。其具体措施如下:
农方:每户领田地五十亩,领抚院发放官牛一头。其中四十亩为私田,为农户所有,并无粮差;剩下的十亩为官田,由农方出力替官方代耕。
官方:首先保证不许侵犯农方的民田。农户所代耕的官田,其种子、肥料、耕牛、农具等,一律由官方负责解决。官田的一切收获俱为官方所有。因第一年开垦荒地,费工耗力,故官田开荒由官方出钱雇工,第二年后则由农户代耕。此外,垦荒的第一年,农方所居住的房屋,使用的水井、池塘、沟洫、农具、水车、种粮等均由官方投资解决。田成后,上述物资分给农方。
为了保证以上条款兑现,袁文新开展了清查土地,除粮造册的工作。让农户能够安心生产,无后顾之忧。
农户每年上交给政府的赋粮占全部收获的五分之一,多收双方多得,歉收双方少得,共同的利益使官方和农方之间建立了唇齿相依的关系,促使双方协力多收粮食。
区田居民之法的推行,官方给农方提供了几乎全部生产资料,使贫民免于流离之苦;官方也获得了一批官田和赋粮,发展了生产,增加社会的安定,公私两立。
袁文新、柯仲炯之所以在凤阳推行区田法,是受到他们的家乡亦用此法的启示。福建是负山之国,沿海一带的地形与凤阳相似,大多为缺水的旱地。区田法使那里的田野没有闲地,各种农副产品每月均在区田中种植和收获。农户们不问男女老幼,无论风雨寒暑,整日在田间耕作,并重视积肥。
区田法,也叫区种法。它是把农作物种在带状的低畦或方形低畦的小区内的一种农作法,是为了在干旱地区需要蓄水保墒。区内深耕细作,集中施肥、灌水,适当密植,保证全苗,注意除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