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来讲,一“斛”粮食因为种类不同,它们的重量大约等于14~15公斤左右。也就是说一石大约等于两斛。
这样的计算方式,在我国古代尤为常见。
其实,同时用石来表示容积单位和重量单位是完全可行的。但是考虑到客官们在观看时候是否分得清楚,我在一百余章,开始大量涉及到财政部分之后,将原来用作容积单位的“石”全部换成以“斛”来代替,而重量则用“石”来代替。
其实修炎这么讲,不是在给大家照本宣科,告诉大家什么历史知识,这些东西对于普通人来说是无需知晓的,甚至看书也不会怎么注意到。
可是,考虑到一些细心的小伙伴会发现前后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所以才特殊说明。
望大家看书愉快,继续支持修炎。
新年将近,祝福书友们,新年快乐、一夜暴富。
修炎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