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新朋友。都是摩拳擦掌打算干一票的同伴,按路易斯的话来说,两个都是此道高手。
其中一个听了,笑道:“是啊,皮姆粒子,我查过了,可值钱呢。”
“值多少钱?”另一个问。
“一美分!”
“哦,我的天!我是不是听错了?”
“是的,你没听错。”
“都能够买下三分之一个路易斯亲手做的华夫饼了!”
两人一唱一和,言语间带着戏虐和调笑。
路易斯不满地说道:“嗨,这可是我妈妈的配方,你这是在侮辱我妈妈,还有我外祖母,以及我外祖母的妈妈,和她的外祖母……”
“不,我只是在侮辱美国菜谱。”
“我想你是对的,墨西哥菜才最棒了。”路易斯笑道。
“我喜欢中餐。”斯科特·朗说,说完立即意识到自己真不该插嘴。
果然,路易斯眼睛一亮,眉飞色舞地接住话题:“嘿!说起中餐,我有没有跟你讲过,有一次我跟我大表哥去逛唐人街,在一家中餐馆里,猜猜我看见了什么?你一定猜不到我看到了什么。我的天,当时,我简直不敢相信……那些中国人,竟然围在一起吃鸡的爪子!你能相信吗?那种场面我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我还记得当时,我大表哥说……”
斯科特·朗扶住额头,心里萌生出一种想死的冲动。
半个小时后。
路易斯终于说完了他大表哥对中国鸡爪的评论,紧接着又说起了墨西哥风俗和美国风俗的不同之处,听得斯科特·朗眼冒金星,险些口吐白沫。一旁的另外两个人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路易斯忽然话锋一转,关切地对斯科特·朗说:“嗨,哥们儿,你还要替你那个小老板做事?听着,现在我们万事俱备,三缺一,就差你了。只要你点头,咱们今晚就可以行动。买家已经催促两次了。相信我,那个房子里面藏的东西肯定值大钱。干完这一票我们可以去东海岸避避风头,听说纽约很热闹,我们可以到那边去也干一票。然后,你随便怎么样,有钱了什么都好说。”
斯科特·朗摇摇头,他心里很犹豫。原则上他很不愿意重操这个旧业,他真的不想再进去了。再有三年见不到女儿,他怀疑自己会熬不过去。
可问题是,他原以为现在有了一份固定工作,谁知道,幕后老板是个小孩子,最可怕的是,似乎盯上了他。
他不知道现在是祸是福,也不太相信卢克之前跟他说的那些话。
考虑到该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他现在不能拒绝路易斯,万一要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迫不得已还得重操旧业。
另外两人也都在看着他,在等他答复。
他们聚在这里几天了,就在等路易斯说服斯科特·朗,只有斯科特·朗有这种身手,是无可替代的。
“让我再想想……”斯科特·朗说道。
事实上,他在等卢克联络他。可等了这一上午,一点消息都没有,电话没一点动静。
斯科特·朗不禁心想,难道真像路易斯说的那样,只是被小孩子戏耍了一通?那他未来这一天有的受了。
就在这时,斯科特·朗裤兜里手机一震,电话来了。